作为运输车辆,货车车厢并不具备载客条件,也没有一点安全保护措施,一旦遇上紧急刹车或发生交通事故,后果不堪设想,因此货车违法载人、客货混装危害巨大,但总有司机抱有侥幸心理,置安全于不顾。
近日,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章丘大队刁镇中队民警巡逻至洛梨路时,发现一辆货车盖着篷布,篷布一角有人影窜动。
巡逻民警立即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,在打开篷布后,民警发现在后车厢内12名工人与工具、行李挤在一起。经了解,车上拉的都是园林绿化工人,驾驶人为了方便和省钱,不顾危险将工具及务工人员混装接送。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规定:在城市道路上,货运机动车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况下,车厢内可以附载临时作业人员1人至5人。但该车后车厢拉了12名务工人员,且没办法保证人员的安全,该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属于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作业人员。民警依法对驾驶人进行了处罚,并勒令驾驶人找寻车辆将务工人员安全送回家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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